音乐专业培养要求:具有较强的声乐、器乐表演能力和音乐鉴赏及辨别能力,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、具备一定的音乐创编能力;具有较强的组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、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能力;具备一定的音乐教育科研能力。